以人民納稅錢所購置的軟體,必須是自由暨開源軟體。理由有很多也很充分,只可惜現在有許多政治人物對此還沒有概念。
自由軟體讓所有人擁有使用、研究、分享與改進的權利。這些權利與其他基本人權自由息息相關、相互支持,例如言論自由、著作出版自由與祕密通訊自由等。
您可以協助將這樣的觀念傳播出去!請在我們的公開信中連署,簽上您的名字;隨同先前已連署的 37484 位個人與 232 個組織,能讓我們的訊息有更大的力量。我們會將這封公開信與民眾的連署交給您的立委與議員,讓他們瞭解:拿人民的納稅錢?就該做公開透明的資訊系統!
拿人民的納稅錢?就該做公開透明的資訊系統!
在21世紀的民主國家中,政府機關所提供與使用的數位資訊服務,已經是基本而至關重要的基礎建設。為了建立值得信賴的資訊系統,我們大家必須確定政府單位對其所使用的軟體、電腦系統等數位資訊基礎建設之核心擁有完整的控制權。然而,目前的狀況卻很少有政府單位能確保這一點,因為所使用的系統都囿於軟體的授權限制,例如:
- 廠商禁止分享與交換人民納稅錢所買的軟體。這讓政府機關各單位間無法協作,也無法改進程式源始碼。
- 廠商藉由各種手法阻止競爭達成壟斷目的。因此,許多公部門都只能仰賴特定幾間廠商。
- 廠商禁止他人取得、研究這些資訊公共基礎建設系統的程式源始碼,導致資安隱患。在這種情況下,移除程式後門和修補安全漏洞變得難上加難。
我們需要的是可以促進好點子與好技術交流的軟體,這樣我們便得以為全歐洲人民改善社會大眾所利用的資訊科技服務。我們需要的是可以保證人民自由選擇、取用,並維持服務廠商間良性競爭的軟體。我們需要的是能讓政府機關完全自主掌控其重大資訊基礎建設系統的軟體,如此這些公共基礎系統才不會被少數特定廠商掌控。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求立委與議員支持政府機構的資訊系統必須使用自由開源軟體。因為:
- 自由暨開源軟體是現代公共財,每個人都能自由使用、研究、分享與改善我們日常會用到的軟體。
- 自由暨開源軟體的授權能保障這些基礎資訊服務不會被特定廠商與限制性的軟體授權牢牢套住。
- 自由暨開源軟體確保軟體的程式源始碼可以被任何人取得,所以如果發現有後門或安全性漏洞之時,修補問題的鑰匙不會掌控在特定服務供應商手中。
我們政府單位的財政來源取自稅收。因此政府必須盡可能確保這些稅收應用有效率、不受特殊限制。所以,取之民眾的納稅錢,就應該做出公開透明、屬於公眾的資訊系統!
在此,我們連署簽名,並要求我們的立委與議員:
「制定法律,要求取自人民納稅錢所建置或開發的各公家單位軟體資訊系統,皆必須採用自由與開源軟體授權,公開給民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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